班级|明确了!深圳幼儿园托班新规公布

采访人员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 , 《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 , 《办法》规定 , 幼儿园能够满足片区3-6岁幼儿入园需求 , 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 , 可以开设托班 。 每个托班婴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 , 每个幼儿园托班班级数不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15% 。

班级|明确了!深圳幼儿园托班新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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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明确了!深圳幼儿园托班新规公布】《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婴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半日制托班 。 《办法》指出 , 婴幼儿入托年龄应当为24个月及以上 , 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 , 婴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 , 每个班级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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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面 , 《办法》指出 , 民办幼儿园托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 , 由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合理制定 , 依法报区教育和物价部门备案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 《办法》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 , 有效期3年 。
内容来源:读特
采访人员:姚卓文
编辑:王斯涵
校审:肖刚 黄淳 周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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