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寒假怎么管住“熊孩子”?要让娃远离这些不良行为

如何管住“熊孩子”?如何关注“乖孩子”的心理健康?寒假中要让娃远离这些不良行为寒假期间,怎么管住“熊孩子”?如何关注“乖孩子”的心理健康?这成为父母们最关心的话题。
【 被害人|寒假怎么管住“熊孩子”?要让娃远离这些不良行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发布《少年法庭典型案例绘本——“不良行为”预防篇》,真实记录了未成年人从初期不良行为发展为犯罪行为的质变过程。采访人员从中发现,家教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要诱因。采访人员梳理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以少年法官的视角给家长教育孩子提供思考。
吸烟、饮酒——“酒令智昏”生祸端壮壮的父母是生意人,朋友较多,逢年过节便会邀请好友一起聚餐,其间少不了要喝酒。受父母的影响,壮壮性格活泼外向,喜欢结交朋友,周末常常约同学们一起外出聚会,有时也会喝酒助兴。一次,在好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壮壮喝了很多酒,为帮朋友出气,壮壮与小林发生激烈的言语争执。壮壮不顾同学的拉拽,对小林拳打脚踢,导致小林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壮壮的父母向小林赔礼道歉,并赔偿小林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小林对壮壮的行为表示谅解。
经法院审理,壮壮酒后殴打他人,发生致人轻伤以上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壮壮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判决:壮壮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中,壮壮告诉法官,现在十分后悔,想向小林诚挚地道歉。此前他一直认为喝酒没什么,又不违法犯罪,大人也经常喝酒,自己为什么不能喝?但现在想来,饮酒会导致自控能力降低,容易误事,还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吸烟、饮酒”列为第一项不良行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张莹介绍,本案中的壮壮就是借着酒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铸成大错。张莹告诫同学们不要错误地认为吸烟、饮酒是成熟、帅气的表现,也不要因为好奇模仿他人接触烟酒;同时应加强学习,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旷课逃学——留守儿童连环偷盗15岁的建建上初三,父母在外地打工,建建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比较贫困。不爱学习的建建经常逃课去县城网吧打游戏,因为手头拮据,还去镇上的小卖部偷钱。东窗事发后,爷爷狠狠地教训了他。
事后,建建赌气偷拿了家里的钱跟同村的一个年轻人坐火车来到北京。起初,建建帮人送过外卖、快递,因为比较辛苦,干了不到一个月,建建便辞职去了一家火锅店当服务员。刚入职的第二天,建建听同住的一个小伙子说店老板会克扣工资,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第三天夜里,建建撬开店内收银台的抽屉,拿走了3000多元现金,还有一条中华烟。天亮后,建建买票逃回了老家。
经法院审理,建建旷课逃学后发生的犯罪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建建犯罪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建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建建告诉法官,他很后悔当初的行为。一是他的行为涉及犯罪,这是人生的一个污点。虽然他之前也有盗窃的行为,但那次并没有受到处罚,而这次盗窃发生在他年满16周岁后,凭着侥幸的心理,当时他以为这次也不会被追究,但被抓回北京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二是他没有拿到毕业证,因为学历低,到社会上找工作也受限。要不是因为逃课不上学,也不会落到现在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