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事关学校规划建设,这条新规3月1日正式施行

安阳|事关学校规划建设,这条新规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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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6日通过 ,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批准 , 现予公布 ,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 年12 月27 日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决议
(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进行了审查 。 会议认为 ,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会议决定 , 批准《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 由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2021年11月6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 年11 月27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 划
第三章 建 设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 ,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活动 , 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 , 是指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 , 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学校 。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 , 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三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 , 应当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 ,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依法管理原则 , 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适应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 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 优先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 , 统筹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主管部门 ,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编制、用地供给、建设管理等工作 。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人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 , 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和评估报告 。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 由教育督导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 依法公布督导报告 。 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