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对于企业(合伙企业)而言 , 它的股东就是“合伙人” , 而合伙人也有分类: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
那么 , GP与LP有什么区别呢?
一、管理权利的不同
GP是可以负责管理合伙企业事务的 , 也就是执行合伙人;LP则不行 。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是GP 。
二、出资权利的不同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 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对GP完全适用)
对LP而言 , 是不允许劳务出资的 。
三、债务责任的不同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此条中的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GP))
但是 , LP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因此LP必须要按期足额出资 , 未按期足额的 , 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正是因为GP与LP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不同 , 所以才会出现上述的两个不同 , 公司管理权利的不同和出资权利的不同 。这三者是最主要的不同 , 细节上也有些许不同 , 但都是因为这三者的不同所引起的 。
当我们能分清GP与LP的不同之后 , 对于在合伙抉择时 , 就可以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了 。
上面告诉了我们合伙人的区别 。
之前也讲过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分得清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吗?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那么 , 您知道公司和企业的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