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提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生二胎需要提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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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开放之后,很多夫妻已经开始计划生二胎了,但生二胎还能拥有生头胎时的福利吗?生二胎有产假吗?生二胎会不会被开除?2月21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通过,本市“单独二孩”政策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将生育二孩的选择权交给家庭,涉及到一系列综合配套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 。
【生二胎需要提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生育二孩不享受奖励产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并规定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应奖励 。但生育假奖励及部分福利待遇是针对初育夫妇或者独生子女家庭的,因此,生育二孩不能享受奖励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在此基础上,对于晚育的夫妇,或者符合生育二胎而不再生育的,还规定了奖励产假 。
比如北京地区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同时规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即晚育的奖励产假是针对初育的妇女,如果是再次生育的话,则不享受晚育的奖励产假 。
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生育二孩的女职工30天产假当然更好,但决定权在单位 。
违法生育不能享受相关福利
“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并不意味着我国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了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 。
生育二孩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服务证之后,才是计划内生育 。如果妇女不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而进行生育,属于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直接导致不能享受相关的产假福利待遇 。
比如,北京地区规定,职工违反法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
上海地区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已享受的奖励,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
尽管各地在具体的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职工产假福利待遇规定是一致的,即不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待遇 。如果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身体不适,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可以按照病假处理 。
单位能以违法生育解除劳动关系吗?
对于违法生育(包括违法生育二孩)的女职工,正如前面所介绍的,其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医疗保险及产假福利待遇 。因此,有些人认为对于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其实,这是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等同起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