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胎产假多少天


浙江省二胎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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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经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浙江省二胎产假多少天】(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
以上的假期相加,产妇可休产假128天,如果是难产的,可再增加15天 。
单位如果要求你回去产的,是企业的,你可要求对你支付加班工资,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
如有疑问,请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