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之痛,如何根治?( 三 )


9月7日,住建部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首部住房租赁领域的条例性文件,或许将有望改变当下混乱的住房租赁市场 。
但这远远不够,“居者有其所”是民生之本,不仅要靠法律去规范市场行为,更需要全方位的市场体系建设 。
首先要保证各方主体,尤其是租户权益 。从根本上说,住房租赁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保证“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同时,在租赁机构、出租人、租户等各方主体中,租户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保护租户在租房过程中的权益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初衷 。
其次是鼓励机构出租人的发展,发挥政府和机构在租房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 。英国、日本等国在住房体系建设初期,政府主导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新增住房中占比曾高达50% 。德国除了用优惠利率贷款鼓励居民自发建设租赁住房外,住房合作社主导建设的新增住房也超过了1/3 。同时,以机构为主体的出租人也更能够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整体市场的规范发展 。
再次,要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 。主要发达经济体租赁市场繁荣稳定的核心原因之一在于租赁市场的“有利可图”,国内租房市场超低的租金收益率和高税率,导致众多租赁企业通过“租金贷”等方式花样盈利,融资渠道的有限性又促使了“长收短付”的变相提杠杆 。因此,加快制定相关领域的财税金融政策,才能形成良性的市场发展机制 。
最后,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主体信用体系 。如出租人信用、租户信用、机构信用(如中介机构信用)等信用体系的建设,将其纳入整个信用社会体系的建设之中 。
当然,除此之外,更要坚定执行“房住不炒”,将房地产回归居住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
如此,或许短期实现“居者有其所”仍有一定距离,但在正确的道路上,终究会到达终点 。
【租房之痛,如何根治?】【本文作者黄大智,由投资界合作伙伴微信公众号:苏宁金融研究院授权发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投资界立场 。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