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亿保险资管产品三大细则出炉!相关规则将与同类私募产品规则拉平( 二 )


《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适当拓展投资范围,设置产品投资比例要求
《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产品登记时限: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于股权投资计划发行前5个工作日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银保监会认可的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进行产品登记;
适当拓展投资范围:增加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股票、优先股和可转债,引导长期资金更好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设置产品投资比例要求:股权投资计划所投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当前实际募集金额的80% 。股权投资计划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基金的,基金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1:1;
明确禁止行为:保险资金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对未上市企业实施控制,不得通过过关联交易、股东代持、虚假出资、不公平交易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以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等禁止行为等 。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提交上一年度股权投资计划管理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
针对三个细则的制定对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的影响?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有助于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二是有助于更好服务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配置 。;三是有助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
他进一步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注册机构和登记交易平台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同时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责任,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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