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遭银保监会“重罚”198万!


农行遭银保监会“重罚”1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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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遭银保监会“重罚”1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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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收取低保、医保账户年费和管理费 , 农行被银保监会罚没198万 。
据了解 , 银行账户管理费又叫小额账户管理费 , 是银行向市场方向改革和加强中间业务收入的一项非常重大的举措 , 是节约银行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有偿服务的一种尝试 , 主要是银行针对那些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银行账户如银行卡账户等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 。
虽然每家银行的标准不尽相同 , 有的银行将存款金额限定的100元 , 有的限定在500元 , 大部分大银行限定在300—500元不等 。建设银行对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在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小于500元(不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 , 每季度收取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 结算时间是每个季度末月20或21日 。
农行被银保监会罚没198万:
违规收取低保、医保账户年费和管理费
12月14日消息 , 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 被没收违法所得49.59万元和罚款148.77万元 , 罚没金额合计198.36万元 。
农业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
农行遭银保监会“重罚”1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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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 , 商业银行办理业务 , 提供服务 , 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 。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 , 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 , 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 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 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 , 不予兑现 , 不予收付入账 , 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 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 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 ,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据了解 , 2011年3月 , 原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 , 要求自2011年7月1日起 , 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包括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在内的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