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出生证明发放程序

【贺州出生证明发放程序】贺州的家长需要注意了,贺州出生证明发放程序1、在我市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出生的小孩,均可在出生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2、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 。被证明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和接生员须同时到医疗保健机构办理,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由被证明人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2)被证明人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或被证明人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3、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应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由签发单位在存根上注明有关情况,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4、5、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6、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办者,要在《贺州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由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如果不小心把出生证明弄不见了,记得及时补办哦 。(兼职编辑:杨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