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支持诉讼案获深圳中院受理 昔日“翡翠第一股”退市也难逃造假责任( 二 )


他表示,该案最终是否会转为代表人诉讼需要等受理后做进一步判断 。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初,对于大部分案件,法院仍然会采用合并审理、示范判决加委托调解、普通代表人诉讼等方式,只有对于性质非常恶劣、影响巨大的案件,才会有条件地启动集体诉讼这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
目前从公开信息来看,4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发布公告,宣布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并发布了权利登记公告,这意味着该案成为了中国版集体诉讼的“首例” 。
赖冠能表示希望深圳中院能选取他代理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来审理,通过示范判决机制,引导广大投资者按照示范判决确定的基础事实与法律适用来进行索赔或与被告达成调解 。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退市新规的落地与施行,一方面,退市标准将更为多元和细化,退市程序将更为便捷简化,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将得以拓宽和畅通;另一方面,退市并不意味着违法违规责任可以“一退了之” 。
正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如何看待退市与打击违法违规的关系”的提问时所表示的,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特别强调,要加强相关司法保障,坚持法治导向,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要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压实实控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 。
投服中心依法支持3名投资者对东方金钰提起诉讼,既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压实了“首恶”的主体责任,使其不因公司退市而逃避被追责,有利于强化退市常态化机制下的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而该案的指向性意义也在于此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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