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了一场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会议( 二 )


开征房地产税条件仍不成熟
在4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十四五”要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对此,张依群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刚刚摆脱疫情的困扰开始出现稳定恢复阶段,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后续动能不足,经济转型升级还处于进行中的关键时期,还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和经济增长,加之国际经济还没有完全摆脱疫情冲击,国际格局日益复杂分化对国内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短期内出台房地产税的总体环境和条件还不够成熟 。
“下一步,应该在试点基础上对房地产税进行重新设计,实行全覆盖低税率,即税基既包括存量也包括增量,税率应该分城市区域地段,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最为关键的是要抓住房地产税法出台的时机,在经济释放出持续增长的明确信号后开征较为适合 。同时,还要将房地产税和其他税制改革统筹设计,避免社会整体税负增加 。”张依群说 。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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