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提倡母乳喂养 治标更需治本


立法提倡母乳喂养 治标更需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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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提倡母乳喂养 治标更需治本】 11月8日 , 卫生部网站公布《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规定 , 包括婴儿奶粉在内的母乳代用品将禁止发布广告或减价促销 , 母乳代用品上要用醒目的文字注明“提倡母乳喂养”或者其他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 , 禁止在医院内以任何形式进行推销宣传 。此举是为了大力提倡母乳喂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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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 母乳是促进婴儿身心健康发育、抵抗疾病的最佳营养品 , 其喂养效果远远要好于替代品 , 包括婴幼儿奶粉 , 因而成了目前世界各国最为推祟的婴幼儿喂养方式 。在我国政府大力推动的母婴健康计划当中 , 也包括有推进母乳喂养这样一个重要内容 。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 母乳喂养率却呈逐年下降趋势 。最新数据显示 , 目前国内的纯母乳喂养率只有不到20% 。
究其原因 , 一是一些年轻母亲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 怕哺乳影响体型 , 造成乳房下垂、变形等 , 拒绝哺乳;二是一些婴幼儿食品公司的“反宣传” , 过分强调人造乳制品在功能上的优势 , 让年轻妈妈产生购买冲动;三是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及相关医生与厂家见利忘义 , 变着招儿进行软性推荐;四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不少上班族妇女一满月就要上班 , 有的甚至还没满月就得去上班 。
在婴儿奶粉厂商疯狂促销、纯母乳喂养率畸低的当下 , 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 , 政府广纳并厚爱民意 , 从立法的层面加强母乳代用品的管理 , 禁止婴儿奶粉广告和减价促销 , 要求母乳代用品上醒目标注“提倡母乳喂养”或者其他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 , 这对于规范婴儿奶粉生产经营秩序 , 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 提高母乳喂养率 , 及时又给力 , 让人充满期待 。
但是 , 治标尤须治本 。当务之急 , 不仅要立法“不准”、“严惩” , 也要反思婴儿奶粉的防范体系、监管手段 , 敦促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及相关医生强化母乳喂养的宣传、咨询、指导;不仅要把目光聚焦到对哺乳期妇女的社会保障上 , 设立带薪哺乳假 , 为实现六个月纯母乳喂养创造条件 , 也要更多地关注一下低收入家庭这个庞大的母婴群体 , 落实专项资金 , 给低收入哺乳期孩子的母亲适量补贴 。
如此 , 提倡母乳喂养才会远离形式和作秀 , 实至名归 , 叫好又叫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