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和条件


重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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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此次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后,将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作为该款第一项和第二项 。第一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
根据规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从2014年3月26日起,重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便可生育两个孩子(以下简称“单独两孩”) 。
单独两孩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政策解读
一、哪些群体适用单独两孩政策?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重庆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再生育时视为独生子女 。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
2.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 。
3.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 。
4.生育一个子女后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后又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该生育的子女及被收养的子女均视为独生子女 。
二、申请再生育时间间隔多长?
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 。
三、单独家庭生二孩如何办再生育服务证?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办证程序与原有的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相同 。
【重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和条件】 具体程序如下:
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 。
其中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据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
市民可向当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或登录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了解详细情况 。
四、相关奖励政策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提出再生育申请的,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又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后,符合国家及市级奖励扶助政策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相关待遇 。
五、已提前“抢生”者 按违法处理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