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准生证办理的四大诟病

备受诟病的准生证办理难 , 终于有望改变 。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 , 对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的办理办法做出重大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 , 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
【生育准生证办理的四大诟病】

生育准生证办理的四大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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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公众对准生证办理程序繁琐、各地标准不一的质疑越来越多 。不少年轻(准)父母在微博(网络)上吐槽 , 讲述自己办理准生证的艰难甚至"屈辱"经历 , 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
在通知中 , 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 , 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 , 要求各地计生部门应全面公开准生证、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 。
国家人口计生委称 , 通知下达后 ,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 , 进一步研究完善方便群众办证的具体措施 。同时 , 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 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 ,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加强监督检查 , 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 , 要严肃处理 , 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
亮点
1 办理准生证实行首接责任制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 , 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 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近年来 , 中国的人口流动大潮 , 正在面临着下一代的生育问题 。但按照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法规及各地的《生育服务管理办法》 , 在生育下一代前 , 准父母不仅要在工作单位和现居住地开好一系列证明 , 还必须回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 接受计生部门的"检查"(如女方是否怀孕、是否为第一胎等) , 才能办理准生证 。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 , 在技术上没有问题 。目前 ,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每一个区(县)、街道乡镇 , 记录户籍人口的婚育信息 。其中覆盖的人口数量 , 已接近人口普查的数量 。因此 , 即使目前各地的计生信息系统没有实现联网 , 办理准生证的流动育龄夫妻 , 在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 计生部门可以将信息递交到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 查询其婚育状况 , 而不应再要求当事人两地奔波、盖章 , 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 , 自己提交证明 。
2 办准生证可依据当事人承诺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 , 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 , 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 , 履行信息核查责任 , 不得相互推诿 。
目前 , 各地准生证的办理 , 不仅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人口信息证明 , 最关键的是还需要一份婚育情况证明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 , 一般需要到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有的还需要工作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 。不少"准爸妈" , 生育前需要辗转多个城市 , 户籍所在地、档案所在地或居住地 , 都不能为其开具相关的婚育证明 。怀孕数月的妻子 , 只能和丈夫一起辗转奔波 , 为自己的孩子落地 , 求一份盖着诸多公章的婚育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