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接地棒 接地棒用途( 四 )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 30 人 。
【条文说明】
新增条文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指用于老年人集中休闲、娱乐、健身等用途的房间,如公共休息室、阅览或网络室、棋牌室、书画室、健身房、教室、公共餐厅等,老年人生活用房指用于老年人起居、住宿、洗漱等用途的房间,康复与医疗用房指用于老年人诊疗与护理、康复治疗等用途的房间或场所 。
要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使用人数大于30人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设置在建筑的一、二、三层,可以方便聚集的人员在火灾时快速疏散,且不影响其他楼层的人员向地面进行疏散 。
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 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1 除托儿所、幼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 2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的首层;
2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 ,托儿所、幼园的童用房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
表5.5.8 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条文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设置安全出口的基本要求,包括地下建筑和半地下建筑或建筑的地下室 。
由于在实际执行规范时,普遍认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不易分清楚 。为此,本规范在不同条文作了区分 。疏散门是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室外的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安全出口是直接通向室外的房门或直接通向室外疏散楼梯、室内的疏散楼梯间及其他安全区的出口,是疏散门的一个特例 。
本条中的医疗建筑不包括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疗养院,这类疗养院要按照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
根据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此次修订将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的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和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比照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单层建筑和可设置一个疏散门的房间的条件进行了调整 。
5.5.13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公寓、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 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
【条文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对于多层建筑,在我国华东、华南和西南部分地区,采用敞开式外廊的集体宿舍、教学、办公等建筑,当其中与敞开式外廊相连通的楼梯间,由于具有较好的防止烟气进入的条件,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本条规定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无论其楼层面积多大均要考虑采用封闭楼 梯间,而与该建筑通过楼梯间连通的楼层的总建筑面积是否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无关 。
对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其底层楼梯间可以适当扩大封闭范围 。所谓扩大封 闭楼梯间,就是将楼梯间的封闭范围扩大,如图5所示 。因为一般公共建筑首层入口处的楼梯往往比较宽大开敞,而且和门厅的空间合为一体,使得楼梯间的封闭范围变大 。对于不需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公共建筑,其首层门厅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疏散设计需要总宽度之内,可不设置楼梯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