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受伤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如何赔付

退休返聘人员能否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申请应当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只能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劳动仲裁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
但是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下称“人社部意见”)基于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考虑,第2条规定了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另外,早在2007年、2010年、2012年最高院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务工的农民工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文件中[1],已经可以看出,虽然各地高院的观点有分歧,但是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倾向性意见均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务工的农民工因工受伤,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虽然以上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且仅是针对“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但是可以从中看出最高院的倾向性处理态度 。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如何赔付】实际上,近年来,各地在解决特定人员工作所涉的工伤保险问题也提供了新的思路,以广东省、杭州市为例,广东省、广州市、杭州市先后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27日印发了主要内容为规范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均明确规定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实习生、互联网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殊人员)可以通过参保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的方式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保障,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关系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但是上述文件不适用于印发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 。
故根据以上规定,本文认为退休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1)退休(不论是否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缴纳工伤保险的[2];(2) 已退休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的 。
工伤赔偿待遇如何计算?
1. 正常工伤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如何赔付

文章插图
2.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待遇
① 对于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费、停工留薪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计发标准并无不同 。
②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司法态度并不相同 。
虽然大部分法院均会支持职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请求,但是也有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前提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不符合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条件,故不支持职工请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请求【参考案例:(2020)京民申1274号、(2021)京03民终18188号、(2021)京01民终6100号、(2021)沪0112民初19280号】 。
③ 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职工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请求 。
理由在于,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是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力下降损失,是对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劳动者再就业能力的补偿,但是退休人员本身与单位就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无法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故此项请求不应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