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实际控制人变更流程 创业板实际控制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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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判断回复 forest.lin 的帖子昨天晚上又想了一下 。记得好像是说无论是实质还是形式上 , 都不能有变化 , 就是说形式上的控股股东在最近2年(或3年)也不能有变化 ,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效 。第二 , 从控股股东是否变化衍伸出来的问题 。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都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样不能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处罚了等等 。假设控股股东变化了 , 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 且变化前的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受到了重大处罚 , 变化后的控股股东没有;或者直接把转让前的控股东个注销了 。那就是可以规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处罚这个条件了 。如果是从这个角度来看 , 那看起来就是无论形式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不能发生变化)和实质上(实际控制人)都要满足报告期不变的原则 。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创业板上市交易规则里对其作出明确规定 。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
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
(四)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五)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六)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
3.1.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1.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
3.1.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