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婚假几天 婚假的规定及范围( 三 )

25天
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 。假期工资照发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四条产假180天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 。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 。男方护理假15天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假期工资照发 。育儿假10天/人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独20天 非独10天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 。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 。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十二条第三款10
上海
婚假8至10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未明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一条产假158天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男方陪产假1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育儿假5天/人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11
江苏
婚假11至13天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前述假期视为出勤,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规定的假期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四条产假≥128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 。男方护理假≥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育儿假≥5天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 。《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二十六条20
浙江
产假158天
18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二条男方护理假15天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育儿假10天/人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5天/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13
安徽
产假158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男方护理假30天
20天
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育儿假10天/人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14
福建
婚假15天享受婚假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第四十一条产假158-180天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男方照顾假15天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育儿假10天/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未明确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20年)第十四条子女护理假≤10天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第二十七条第二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