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婚假几天 婚假的规定及范围( 五 )


海南
婚假11至13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第四十一条产假190天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男方护理假15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子女护理假≤15天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海南省实施若干规定》(2017)第二十四条第四款23
重庆
产假178天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三条男方护理假20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育儿假至1周岁满或六周岁前5-10天/人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子女护理假≤10天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24
四川
产假158天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 。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四条男方护理假2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育儿假10天/人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 。视为出勤,不包含节假日 。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子女照料假独≤15天 非独≤7天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 。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25
贵州
婚假13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三条产假158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 。男方护理假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育儿假10天/人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子女陪护假独≤15天 非独≤7天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给予职工陪护假 。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 。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第六十五条26
云南
婚假16至18天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未明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第二十二条产假158天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 。男方护理假3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子女护理假独20天 非独10天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