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生产是什么意思( 六 )


贴牌生产有利于走出去
中国是一个仍处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不平衡 。
其中一个重要的不平衡就是,中国工业生产的扩张能力与中国人大量消费工业品的消费扩张能力在时间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同步 。
一个显然的例证是,目前中国家电业已经具备了为全世界生产的能力,但中国自身的市场中仍有八亿农民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或良好的消费环境来普遍消费家电 。
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走出去”,利用世界市场来缓解这个不同步 。贴牌更利于走出去,那么就用贴牌的方式 。这没有什么不好 。要知道 。当一个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足以左右市场供给的时候,这个企业的成本和价格就在市场上获得了充分的发言权 。事实上,从格兰仕的经验看,正是贴牌生产的大量加入才使格兰仕有机会极大降低了自己品牌产品的固定成本 。
正是在此基础上,格兰仕的品牌竞争才获得了最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
编辑本段OEM经营须注意问题
目前OEM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 当事人缺乏合同法律意识
2) 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是第三人的商标
3) OEM厂商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在市场上销售OEM产品
4) OEM厂商在销售产品时违反我国《商标法》中的的规定
5) OEM产品上标注了假冒的厂商、厂址、产地
解决方式
为了避免争议的出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在进行OEM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签定详尽的合同
1、OEM合作双方应当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承揽合同 。
合同主要内容
包括合同双方各自的名称、住所、承揽的标的,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原材料的提供及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报酬、承揽方式,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据可依 。
2、委托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书等主题资格证明 。
提供复印件的,通过代理人签订OEM合同的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书 。
3、OEM涉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委托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商标注册复印件的,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工商局或相应的机构出具有关的证明 。
(二)规范OEM中的商标标识的标注行为
OEM中的商标标注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
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标注引人误解或虚假的产品标识,不得假冒或冒充注册商标,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OEM产品及内外包装上标注应当一致,不得互相矛盾 。产品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应符合法律规定 。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严格使用中文标注,对出口的OEM产品可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使用相关文字进行标注 。
否则,违反法律有关的商标标注规定,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
总的来说,对于OEM委托方或OEM厂商来说,要解决好OEM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在委托协议中对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加以明确约定,对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查询,严格审查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等 。
如果等到纠纷已经出现再考虑应对之策,对相关企业来讲,损失很可能就已经无法避免了 。
编辑本段对OEM人的总结
重要的是,我们的加工贸易大都还停留于初级模式―――代加工(OEM) 。虽说发展加工贸易是目前我们在比较优势下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客观需要,但要想进一步分享产业链分工的利益,必须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逐步实现由OEM向ODM(代设计),直至OBM(自主品牌)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