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2008年11月19日,卫生部发布并施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 。
【0-6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加食用香料】该规定指出,一、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
二、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三、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 新奥尔良烤翅腌料 新奥尔良烤翅腌料配方是什么
- 蛋挞液的配方及制作方法 制作蛋挞液的方法与步骤
- 1岁宝宝就可以早教了 1岁婴幼儿的早教课程
- 羊肉汤的正宗配方 羊肉汤锅的做法及配料的做法
- 豆腐脑的做法和配方 豆腐脑怎么做好吃又简单
- 给婴幼儿吃肉要注意什么
- 四款口吸式婴幼儿吸鼻器横评测
- 石膏豆腐配方比例
- 12款婴儿配方奶粉一阶段深度评测
- 3款易消化婴儿配方奶粉横向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