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周易?系辞下》:“近取诸身 , 远取诸物 。”以上四例中的“诸”字 , 都是“之于”合用的兼词 。“之”是代词 , 指代前面提到的人或事物 , “于”则为介词 , 可用现代汉语中的“从”“在”“到”“给”等字来翻译它 。试将四例译释如下:
②《论语?卫灵公》:“子张书诸绅 。”
③《左传?隐公元年》:“段入于鄢 , 公伐诸鄢 。”
④《吕氏春秋???慎大览?下贤》:“虏齐侯 , 献诸天子” 。
①近者从自己的身体取法 , 远者从外界的物类取法 。前面两种“之乎”、“之于”合用的兼词 , 是“诸”字在古汉语中比较常见的义项和用法 。有些人接触多了 , 便自然而然地在脑海中形成了一种错觉 , 认为“诸”只能作为兼词来使用 , 没有其他独立的义项 。凡是无法按兼词义理解的 , 肯定是书刊排印上出了问题 , 或者作者本人用错写错了 。先看以下两例:
②子张把孔子的话写在束腰的大带上 。
③太叔段逃入鄢城 , 郑庄公便到鄢城去讨伐他 。
④俘虏了齐侯 , 把他献给天子 。
①《左传?僖公十三年》:“冬 , 晋荐饥 , 使乞籴于秦 。秦伯谓子桑曰:‘与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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