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为什么产房内的生死要由产房外决定?女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吗?( 二 )


抛开法律 , 从现实伦理看 , 当家属把女人当成生产工具的那一刻 , 这位产妇的命运或许早已被决定了 。
女性的被监护地位在男权社会中 , 女性结婚的意义仅仅在于:她从父亲的财产转变为丈夫的财产 , 丈夫取代了父亲的监护人地位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对此有过非常经典的论述:“女人是财产的一部分 , 为每一个男人群体所拥有 , 是这些群体进行交换的媒体”、“她仅仅是权威的媒介 , 而不是一个拥有权威的人 。”男权婚姻中 , 当父系家族和夫系家族完成交易的那一瞬间起 , 这个女儿的命运就交给夫系家族 , 父系再也无权过问 。即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
虽然建国后女权状况得到相当程度进步 , 但是这一封建遗毒仍然有一定影响力 。家庭中广泛存在“母以子贵”的现象 , 一位妻子在家庭中的贡献主要以生育而非经济来作为评判标准 。特别是二胎放开后 , 许多家庭育龄女性的生育压力迅速加重 , 有相当多新闻报道过一些女性在拒绝丈夫的二胎要求后遭到家庭暴力 。
健康|为什么产房内的生死要由产房外决定?女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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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要命的是 , 社会观念和法律给予女性的帮助又那么无力 。当看到家暴发生时 , 一般人往往将其看作普通的家务事 , 对待家暴的处罚力度也远远低于普通的暴力案件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一旦遇到家暴案件 , 劝分不劝离则成为了基本处理模式 。这样的大环境之下 , 产妇的死亡也就具有某种必然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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