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从17岁到27岁,我终于用钱赢得了父母的尊重,却再也不能生孩子了

01那些看着不动声色的大人背后,你不知道,他们曾经历过怎样的苦难。年过而立的某天,看到这句话时,我泪流满面。1985年,我出生在华中地区一个普通的小村庄里。家里有兄妹三个,我排老二,上有兄,下有弟。我生得挺标致,继承了父母的优点,规避了他们的缺点。我母亲长相一般,个头高,身材粗壮,缺乏女人味。我父亲个头矮,长得白净清瘦,缺乏阳刚气。他们俩的优点落在我身上,便是高挑,清瘦,白净。虽谈不上如花似玉,但绝对算是婷婷玉立。我两兄弟长相也不赖,但他们的身高皆继承了父亲。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便比哥哥的个头高了一小截,看起来就像他姐。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我本应该是受到父母宠爱的,但我父母很奇葩,他们从骨子里就认为女儿是赔钱货,生女儿就是帮别人家养媳妇,一点儿都不划算。所以他们毫不待见我,从我记事起,就最大化地压榨我的劳动价值。洗衣,做饭,喂猪,砍柴,插秧,割稻谷这些活儿,读小学时,我便样样都会。且有些做得比母亲还麻利。我越会干活儿,母亲就越把更多的活儿打发给我做,而且打发得非常理所当然,好像天生就该是我做的。我偶尔心有怨气,做得少做得慢了,总被母亲骂。母亲骂我的话非常刺耳,什么懒尸、懒蛆、懒蹄子等等,简直可以一个月都不重样。这点,我相当佩服母亲,她目不识丁,竟然能用一个懒字组出那么多新鲜的词儿来,新华字典恐怕都得对她甘拜下风。我被母亲打发去干活儿,或是挨骂的时候,我的两兄弟通常不是在玩耍,就是看家里的那部黑白电视,或是做作业。他们的童年,过得天真而快乐,充满童年该有的色彩。而我的童年,过得就像一个受气的童养媳,记忆里全是灰色的。
母亲|从17岁到27岁,我终于用钱赢得了父母的尊重,却再也不能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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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因为不受父母待见,我内心相当自卑。一直不爱说话,不合群,更不爱笑。心里藏着事,天天放学回家又得干这干那,自然无法专注学习,所以尽管我挺努力,成绩却一直处于中等。加上我的个子高,老师总是安排我坐教室的末排。从小学到初中,我一直不被老师重视,也不被同学关注。我也渐渐习惯了,无论在哪儿,都活得默默无闻,可有可无。中考后,我没有去学校看分数。但我估计,上个差点的中专院校应该还是可以的。不过,我没有机会知晓,因为父亲很快送我去了省会的一家发廊学手艺。这家发廊是我们同村一对夫妇开的,男的曾和父亲是小学同学,少年时关系很好。父亲把我送去后,我才知道,母亲和他早几年就为我打算好了。不管我读书成绩如何,初中一毕业都会把我送到这儿来学理发,理发这门手艺一般一年便可出师。出师后,我便能挣高薪,以后也能开店挣大钱,这样便可以帮衬家里,供两个兄弟读大学。这是父母打的如意算盘。他们也毫不介意把这个算盘当面打给我看,在他们眼里,服从他们的安排,是我这个女儿的天职。我羽翼未丰,确切地说,是还未长出羽翼,所以纵然心有委屈和不甘,我也只能乖乖地服从。在这家发廊,我干了一年。比我后进来的学徒都能当中工,给客人剪头,烫头了。而我,还是个小工,只会洗头和打杂。师傅和师娘都嫌我笨,又是个闷葫芦,不爱说话。暑假时,他们便叫我回老家帮父母干农忙,说以后店里要是缺人了,再通知我过来。我并不笨,自然知道他们这是不收我,赶我走,委婉地找个托词而已。我微笑着,从容地走了,我真的并不笨。我只是不喜欢理发这行,不喜欢这个店,不喜欢像其她学徒一样,经常被一些男客人揩/油,还大方地和他们说说笑笑。03我揣着师娘给的两百块钱回了老家,把她对我说的话,平静地转述给了父母听。他们听完,皆一脸愤慨,把师傅师娘狠狠骂了一顿,说他们在城里赚了点臭钱,就没点人情味了,说把人赶走就赶走。骂完师傅师娘后,他们又开始披头盖脸地骂我,骂我这个蠢货就是天生比别人笨。别人都学得会这个手艺,偏我学不会,真是丢人现眼。他们的辱骂,我早已习惯,在我心里已经激不起多大波澜了。我知道,骂完后,他们定会给我再寻出路。才满16岁不久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能干什么,只有默默等待他们的再一次安排。看看自己可不可以幸运一次,遇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我在家里,每天像头勤劳的牛一样,从早到晚干农活,做家务。直到国庆节时,母亲得知村里有一个刚从深圳回来的人,叫方灏。方灏的姐姐国庆结婚,他是特意回来给姐姐送亲的,他曾当过海/军,现在深圳一家服装厂做主管,比我大8岁。母亲提了两斤五花肉,带着我去他家,麻烦他把我介绍到他那儿去打工。方灏起先是不大愿意的,他嫌我太小,什么都不会。建议我母亲先送我去镇上学缝纫,等我学出师了,他再介绍我去他厂子里做车工。母亲不同意,说剃头比做衣裳简单多了吧,但我学一年都没学会,这要是去学缝纫,我估计三年都学不会。而且去学缝纫,听说生活费还得家里出,所以,还不如直接去外面打工,干个打杂的也好,起码是能拿工资的。方灏无奈,且他父母也在一旁帮着我母亲说好话,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带我一起去深圳。就这样,两天后,在母亲的“再被人赶回来,就一辈子莫出去,在家种庄稼”的醒示下,我怀着对未来的忐忑和憧憬,跟着方灏坐上了去深圳的车。04到了深圳后,方灏把我安排到了服装厂的女员工宿舍住。第二天,他安排我去了车间做一名杂工,专门负责剪线头。方灏说,我先干段时间,到时有机会,再安排我做统计员。我什么都不会,我知道,肯定得从最底层,最简单的事做起,所以欣然接受。服装厂有三层,将近两百个员工,老板和老板娘平常都在厂里,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家族式管理。我以方灏表妹的身份在厂里工作了几天后,便听厂里的一些女员工说,方灏当初进来时,也是在厂里做杂工。后来有次,老板的女儿过来,听说厂里有个杂工曾经当过海/军,对他挺好奇,便特意到车间来看看方灏,跟他聊了半天。之后没多久,方灏便被提升为了主管。我听到这传闻,觉得很新奇,突然感到,自己的未来似乎也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无限的可能。在厂里,我虽然是做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但是我做得挺开心。厂里女员工较多,大家都相处得挺和睦。而且,她们也真的以为我就是方灏的亲表妹,所以对我都很友好。春节前一段时间,厂里订单很多,员工天天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老板和老板娘也不时到车间来帮忙干点杂活儿。有一天晚上,我照常坐在车间剪线头时,老板过来了。老板姓秦,员工们都叫他秦总,听说快五十岁了,不过看着就像四十左右。中等个头,微胖,脸上的皮肤比他老婆的还有光泽。秦总在车间巡视了一会儿后,竟然坐到了我旁边的一个空位上剪起了线头。他剪得不快,有点像玩儿一样,做做样子而已。秦总边剪着线头,边随和地跟我闲聊起来,问我来多久了,多大了,读了多少书,习不习惯厂里的生活等等,反正都是一些废话。我感到很拘谨,一直低着头。他问一句,我腼腆地答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