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典法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会有不同吗?( 二 )



第一 , 很多老年人的固有思维里 , 养老得靠男的 , 家里没个男人不行——有儿子的靠儿子;没儿子的 , 就得靠女婿 。

第二 , 一直以来 , 儿媳都是一种比较“另类”的存在 , 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特殊”的一种 , 而且伺候公婆似乎一直都是赋予儿媳的天然“使命” 。

儿子指望不上、全靠女儿尽心尽力赡养的家庭有没有?儿子指望不上、儿媳妇却跟亲闺女似的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的有没有?一个女婿半个儿的家庭有没有?……

这些情况都在现实中大量存在 。

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是男是女、谁是什么角色 , 而是在于“人”——在于老人、在于子女、在于子女配偶的“人”——多方关系处好了 , 赡养不是问题 。否则 , 你是岳丈 , 对女婿看不顺眼、喝五吆六的 , 试试女婿养不养?你是公婆 , 对儿媳妇喝五吆六、颐指气使的 , 试试儿媳妇养不养?

所以 , 与其去琢磨、争论女婿、儿媳有无赡养义务的问题 , 不如去好好想想:怎么能让子女们、让儿媳女婿们 , 真正的对自己做出赡养行为 。用法律去解决赡养问题 , 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手段 , 更不是应该用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