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创业扶持政策 青岛西海岸创业扶持政策文件( 四 )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十五)统筹培训资源 。统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 , 整合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 , 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 。坚持就业导向 , 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针对不同劳动岗位的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 , 并逐步建立缴纳社会保险与培训补贴相衔接的机制 。2016年年底前 , 全市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 。建立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 , 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成果方式委托第三方加强培训全过程动态监管 。发挥驻青高校和高职院校的作用 , 鼓励其承担大学生、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 。深化技工教育集团化改革 , 完善技工教育集团化改革扶持政策 , 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教育集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参加)
(十六)搭建高层次培训平台 。深入推进“金蓝领”培训项目 , 强化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 , 适当提高培训补助标准 。鼓励劳动者提升技能素质 , 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 按国家规定逐步完善全额补贴机制 。对接创业齐鲁训练营项目 , 按照省统一计划 , 每年选拔一定数量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 , 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 市财政局参加)
(十七)搭建创新型培训平台 。大力推进“互联网+”培训 , 鼓励社会力量创建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互联网培训模式 , 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对通过互联网移动在线培训学习的 , 记入学习课时 。开展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 。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 支持企业以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 , 并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鼓励开展“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订单式培训 , 企业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培训的 , 可先行拨付部分职业培训补贴 。推广“创业教育+模拟实训+苗圃实践+跟踪扶持”创业培训模式 , 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 , 市财政局参加)
(十八)搭建培训能力提升平台 。整合信息网络资源 , 构建职业技能培训大数据平台 。建立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培训成本、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发布等机制 。实施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 适当提高师资培训补贴标准 。继续实施职业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扶持项目 , 按现行规定给予奖补 。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提高技能鉴定能力和水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 市财政局参加)
五、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十九)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 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 制定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具体明细目录 , 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产品;建立公共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第三方评价制度 ,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 , 参与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考核、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就业创业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政策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 , 明确服务标准 , 精简办事流程 , 承诺办结时限 , 提高服务效能 。强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 , 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创业服务 。加快建设城区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 打造充分就业型、创业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四型”就业社区 , 对获评为省级、市级示范单位的 , 从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补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 将区(市)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区(市)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支持各区(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 市财政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