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20℃,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温度全天不低于20℃,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20℃的温度标准 。
供暖最新规定
文章插图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
供热单位和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在10点至14点之外的时段对用户进行现场测温 。
【黑龙江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非节能建筑和供热设施的改造计划,并明确改造完成时限 。
- 艾灸凳温度调多少合适 艾灸的温度能杀死癌细胞吗
- 辽宁荆条流蜜最适温度多少 荆条蜜是什么花
- 水银体温计|破碎水银体温计释放汞会引起急性中毒吗 各种温度计优势是什么
- 酸奶什么温度喝好 发烧时能不能喝酸奶
- 纯牛奶耐受温度是多少 喝纯牛奶的好处与功效
- 怎么看水银温度计
- 黑龙江牡丹江哪个医院治糖尿病好 专业治疗糖尿病的医院
- 巴彦县归哪里管
- 北极夏天温度是多少
- 什么温度穿长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