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宁宁|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苑宁宁|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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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琪作(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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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跨世纪成龙幼儿园秋季亲子运动会上,家长和孩子们一起体验运动带来的快乐,加深了彼此间的情感交流。 袁 琛摄(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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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的宝华小学家长学校,老师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济南市天桥区宝华小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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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日前,中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引发广大家长关注。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近年来,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此次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强化法治保障,也切实为家长赋能。
“5+2=0”
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的周先生和赵女士收到了当地基层法院发出的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周先生和赵女士原为夫妻,去年8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抚养女儿、女方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离婚后,周先生不愿直接抚养大女儿,赵女士则认为同时照顾两个孩子存在困难。今年3月,双方在不符合法律关于送养规定的情况下,将婴儿送与他人。
即便离婚,周先生与赵女士仍是婴儿的父母。在没有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条件下,把孩子随意送人是典型的逃避监护职责。近些年,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深刻变化,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父母“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教育界有这样一个公式:“5+2=0”,即5天的学校教育很有成效,可如果2天的家庭教育没跟上,孩子的教育又会回到原点。在所有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有自己独特的作用。然而,“我国家庭教育的学校化倾向一直以来是教育生态中的灾难,家庭教育应该有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孙云晓坦言。
“全社会越来越重视教育,与此同时,大家也在不断思考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立德树人。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合格公民,就必须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
家庭教育固然重要,可一听说专门立法,今后要“依法带娃”,不少家长起初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些不解。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的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
“带娃也能违法?”这是王女士听到相关新闻后的第一反应。她笑着说,当时没有仔细了解,只是感觉在传统观念里,带娃是自家的私事,自己辛辛苦苦挣钱养娃,怎么会有违法的风险?
等到法律正式通过,有了一定了解后,王女士承认对立法初衷的理解有偏差。“对于如何带娃,法律其实给了大家一些指引,并非强制性规定,我们仍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一旦由于父母教育失职致使孩子出现问题,国家就该出手了。”王女士强调,这是必要的,为了保护孩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