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广西: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采访人员 欧金昌)近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 对广西2016年制定的有关标准进行调整优化 , 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管理 ,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 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 推动广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
根据调整后的标准 , 广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向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倾斜 , 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 可参照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比例执行;对高层次人才特别集中的基础教育教研机构 ,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 ,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 。
此次改革 , 广西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 增设了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 并适当调整提高了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 同时 , 针对工勤技能岗位高等级结构岗位比例偏低问题 , 广西提高了工勤技能岗位中一、二、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
为了提高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使用效益 , 广西各市、县(市、区)可统筹使用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 统筹调控县域内岗位结构比例 , 统筹保障交流任职的中小学校长等特殊群体的岗位 。 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 , 可由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范围内统筹管理、集中调控、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 , 可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管理使用 。 鼓励和支持县域内以学区(片区)、教育集团(联盟)等为单元 , 对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集中管理、集中调控 , 以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 。
【调整|广西: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作者: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