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发包方以未办理消防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未获得支持( 三 )


另查 , 某力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又查 , 2020年8月10日 , 某田幼儿园与案外人湖南某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大公司)签署《深圳市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 委托某大公司对涉案工程进行后续施工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为35万元 , 承包内容如下:按图纸设计安装防火门;安装燃气报警系统 , 并与建筑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安装厨房内强排系统;封堵部分门洞、并恢复封堵处装修;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 2020年11月10日 , 某田幼儿园向深圳市某某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律师评析
一、本案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
原告某田幼儿园与被告某力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 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法有效 , 双方均应全面遵照履行 。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 。
某力公司于2019年12月向某田幼儿园主张支付全部工程款而某田幼儿园未对工程量提出异议 , 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主要的争议在于未办理消防验收一事 , 不存在工程量的争议 。 表明某力公司已完成了合同项下除取得消防验收批文以外的内容 , 亦完成了约定的增项工程 。
三、关于本案争议焦点 , 即未取得消防验收批文的责任问题 。
首先 , 某田幼儿园作为建设单位 , 在涉案的消防施工合同及其与案外某东公司的设计合同关系中均系发包方 , 某力公司及某东公司均系受其委托履行施工义务及设计义务 , 本案中设计文件存在多次变更及重新报审 , 其次 , 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系应某田幼儿园与其签署的设计合同而履行的合同义务 , 某力公司并非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 如系因设计变更导致需重新出图 , 或设计单位提交图纸迟延均不可归责于某力公司 。 故某力公司未能办理消防验收审批系因某田幼儿园修改设计方案导致的 , 某田幼儿园以某力公司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 并要求其返还工程款、承担教职工费用、租金、水电费用等 , 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某力公司作为守约一方 , 诉请解除双方签署之《施工合同》 , 于法有据 , 且某田幼儿园已实际将涉案工程委托案外人施工完成 , 客观上亦无法继续履行 , 双方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已解除 。
四、关于本案应付工程款如何认定 。
本案中 , 某力公司已完成了合同项下除取得消防验收批文以外的内容 , 亦完成了约定的增项工程 , 故某田幼儿园应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