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民法,避免男性“喜当爹”

夫妇离婚后孩子出生 , 如何确认亲生父亲?不是直接做亲子鉴定来确认 , 而是通过出生时间来推定 。
这便是日本民法关于婚姻家庭的一项规定 , 从明治31年至今已有124年历史 。 今年 , 这种推定方式即将被修改 。
2022年2月14日 , 日本法制审议会向法务大臣古川祯久提交的民法修改大纲 , 对现行的嫡出推定方式提出了补充建议 。
日本修改民法,避免男性“喜当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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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 , 夫妻名义下的孩子可以分为两类 , 一类是“嫡出子” , 即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的夫妻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生的子女;另一类是“非嫡出子” , 即没有法律上婚姻关系的男女所孕生的子女 。
对于女性而言 , 分娩的事实即可证明亲子关系 。 但对于男性来说 , 孩子是否是嫡出子 , 需要通过“嫡出推定”来确认;孩子是否是非嫡出子 , 则通过“认领”来确认 , 也就是说 , 如果男方认领了婚外所生的孩子 , 则意味着承认这个孩子是亲生的 , 否则可以拒绝认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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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出推定主要是指从孩子出生时间来推定他是否是婚内所孕 。 日本现行民法规定 , 原则上 , 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怀孕的孩子 , 都可以推定为是丈夫的孩子 。
除此之外 , 夫妻登记结婚后200天以后出生的孩子 , 或者夫妻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孩子 , 也都可以推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 , 反之则推定为是“非嫡出子” 。
本次法制审议会所提交的民法修改建议中 , 针对现行的嫡出推定规则 , 补充了新的内容 , 即在维持“女方在离婚后300天内分娩出生的孩子推定为前夫的孩子”这项规定的同时 , 增加了一条:女方在分娩时如果已经再婚了 , 则为现任丈夫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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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改民法,避免男性“喜当爹”】之所以增加这条规定 , 是为了防止离婚女性在与前夫以外的男性共同生育孩子时 , 因为不想被认为是前夫之子而拒绝递交孩子的出生证明 , 导致孩子没有户籍 。 最常见的情况时 , 因为孩子出生时间是在女方离婚后300天内 , 所以父亲一栏填写的是女方前夫的名字 , 根据日本户籍法 , 孩子需要纳入女方前夫的户籍里 。
而即便孩子是女方与现任丈夫所生 , 也会因为户籍记载的父亲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 无法取得相应的出生证明 。 根据法务省的调查显示 , 截止2022年1月 , 日本的无户籍者共有825人 , 其中70%的人都存在嫡出推定导致无法取得出生证明的问题 。 但如果通过新增的补充规定 , 即推定为现任丈夫的孩子 , 即可解决这一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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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嫡出推定的法律条文密切相关的 , 是日本关于限制女性再婚时间的法律规定 。 日本民法规定 , 女性在离婚后或者婚姻关系取消后的100天内 , 禁止再婚 。 这项规定的立法目的 , 就是为了避免孩子亲生父亲的重复推定 。
当然 , 这项规定并非教条主义 , 也有例外的允许情况 。 例如 , 女性在前一段婚姻关系终了时没有怀孕或者已经分娩的情况下 , 前者可以明确排除前夫的亲子关系 , 而后者可以明确地推定前夫的亲子关系 , 因此不需要恪守100天再婚的限制 。
但如果女性离婚后直接再婚的情况下 , 再婚之日起201天至300天以后分娩出生的孩子 , 究竟推定为前夫的孩子 , 还是现任丈夫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