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也分“等级”了!深交所出台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触发这些情形要当心( 二 )


(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比例超过80%;
(六)最近一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且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八)最近一年公司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九)最近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公司涉嫌利用热点概念、信息披露炒作公司股价;
(十一)存在重大市场质疑或被多次举报、上访且公司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十二)其他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情形 。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根据数据统计,仅第三项“期末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深市企业中就有73家存在该情形 。
再看第五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比例超过80%”,由于采访人员无法精准统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若以“大股东”为参照进行粗略测算来看,“大股东累计质押数占持股数比例”超过80%的深市企业就有296家 。
而第七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统计,深市2271家企业的2019年财务报告中有180家企业被出具非标意见 。
触发这些情形为高风险类:被立案调查、存暂停上市风险
具体有哪些触发指标会将上市公司分类为“高风险类”,《分类办法》也给出了答案 。
据了解,上市公司存在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其分类等级原则上应为高风险类:
(一)主营业务陷入停顿,主要经营性资产丧失,主要资产、重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
(二)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进入破产和解程序;
(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六)公司治理混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正常运作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管理层无法正常运作;
(七)存在大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行为,且未归还资金超过1000万元或未解除担保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八)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或初步调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但案件或调查已完结且公司已完成整改、已消除影响的除外;
(九)公司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且暂时无法化解;
(十)存在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事项 。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根据数据统计,有20家公司去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这类公司普遍为ST股,事实上他们的大股东质押比例大多在90%以上 。

上市公司也分“等级”了!深交所出台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触发这些情形要当心

文章插图
对高风险类公司强监管
采访人员了解到,如果上市公司被评为高风险类和次高风险类的,将会被监管层进行重点关注,加强监管 。深交所规定高风险类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不得为A、取消信息披露直通车资格、年度报告双重审查等,旨在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 。
第一,深交所对高风险类及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重点配置监管资源,对其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
第二,针对高风险类及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深交所采取以下措施强化监管:
(一)持续关注公司重大风险变化情况,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并商请各派出机构监管协作,必要时深交所将联合各派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