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爆雷、跑路频发 监管大招来了:租金支付周期超3个月要强制监管

_原题为:长租公寓爆雷、跑路频发 监管大招来了:租金支付周期超3个月要强制监管
摘要【长租公寓爆雷、跑路频发 监管大招来了:租金支付周期超3个月要强制监管】9月11日,成都市发布租赁资金监管新规,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对于支付租金周期超过3个月的,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券商中国)
面对近期多地长租公寓“爆雷”“跑路”的情况,多地行业主管部门除了发布风险提示外,还发布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政 。
9月11日,成都市发布租赁资金监管新规,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对于支付租金周期超过3个月的,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设立监管账户,对企业的资金使用用途进行监督,避免企业因“长收短付”经营而形成的资金池以及违规挪用资金用作非经营用途的行为,保护房东和租客的权益 。成都的资金监管新规可以理解为是租赁租金“支付宝”模式的建立,具有示范效应,预计后续也会成为长租公寓领域较多的一个创新点 。
收取租金周期超3个月应存入监管账户
9月11日,成都市住建局、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成都市金融监管局、央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 。

长租公寓爆雷、跑路频发 监管大招来了:租金支付周期超3个月要强制监管

文章插图
《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驻蓉商业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简称“监管账户”),并与承办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流程,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
同时,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产生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其中“租金贷”获得的资金需住房租赁企业和承租人与贷款发放的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将贷款方式取得的租金划拨到监管账户 。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承租人自主决定租金和押金是否存入监管账户管理 。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成都租金监管新政的核心内容是,租金支付周期超过3个月的,需要强制进行租金监管,而短于3个月的,可以协商 。监管的资金是大概念的租金,即包括收取的租金、押金和“租金贷”资金,监管更加到位 。另外,租金贷的监管,需要租赁企业、承租者和金融机构的协调或协商 。
在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看来,通过设立监管账户,对企业的资金使用用途进行监督,避免企业因“长收短付”经营而形成的资金池以及违规挪用资金用作非经营用途的行为,保护房东和租客的权益 。另外,监管新政也倒逼租赁企业提升资金链管理以及精细化运营能力 。一是规范资金使用制度,审查自身合规性;二是做好“以出定收”的成本管理,精细化运营保持稳定健康的现金流 。
严跃进认为,在此前杭州试点的基础上,成都的监管新政更加成熟和便于操作 。成都对于住房租赁相关资金进行监管,可以理解为是租赁租金“支付宝”模式的建立,即第三方资金监管模式建立,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对于租客的资金保护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使得长租公寓的资金使用面临约束,防范长租公寓企业违规挪用租金的做法,防范各类暴雷事件的出现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租赁资金监管的政策,成都此类政策具有示范效应,预计后续也会成为长租公寓领域较多的一个创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