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托监管评级操作表下发 “两压一降”落实情况被列入( 二 )


除此之外 , 若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因异常交易行为受到交易所书面警示且被查证属于违规行为的则每次扣1分 。
还值得关注的是 , 在外部评价模块下 ,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评价要素细则全部进行了调整 。
此前 , “评价期内拖延认购保障基金”和“评价期内未足额认购保障基金 , 或者拒绝认购保障基金”等情况分别只扣0.5分、1分 。如今 , 该两项合并为了“未及时、足额认购保障基金” , 扣分浮动性增加 , 改为所扣分值=(应认购基金-实际认购基金)/应认购基金*1分;回调分值=补认购金额/(应认购基金-实际认购基金) 。
此外 , 替换了此前报送资料和规避认购的评价要素 , 改为了“以固有资金垫付基金或向投资者转嫁认购责任”和“人为调节信托业务分类以规避基金认购要求” , 分别每次扣0.3分、每次扣0.2分 。
在信保基金流动性支持、资产收购等资金运用情况方面 , 调整为了3项评价细则 , 分别为在未提供足额有效担保、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和还款计划的情况下 , 借入基金流动性支持;将流动性支持或反委托收购资金挪作他用;未及时偿还流动性支持本息或反委托收购业务标的资产最低清收额 。
上述3项若触及则分别每次扣0.5分 。
监管评级定性因素多数采用扣分制 , 但亦有个别评价要素设置有加分项 , 这代表着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的方向 。
新增多项加分评价要素
【最新信托监管评级操作表下发 “两压一降”落实情况被列入】调整后的监管评级定性因素表中有12项加分项 , 其中4项为新增 , 且新增项加分力度较大 , 均为1分 。
具体新增项有:做好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复市复业工作 ,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和行业的信托支持力度;多元化开展绿色信托业务;加大对脱贫攻坚或“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服务科技创新发展 。
剩余原有的8项加分项中 , 加0.5分的评价要素细则有4项 , 分别为 ,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价期内新成立的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50%(含)以上为直销;评价期内设立3项(含)以上公益(慈善)信托;评价期内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 并对当地做出较大贡献或者影响 。
加0.2-0.4分的情况有: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 , 主要工作职能实现专人专岗 , 工作人员具备一定专业能力;董事会下设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 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 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应职能 。
加0.5-1分的有 , 公司股东在评价期内进行增资;获得3项(含)以上创新业务资格 , 并且在评价期内开展情况较好的 。
据悉 , 监管评级满分为100分 , 定量和定性评价要素各占50%的权重 。每项定量指标和定性要素经权重调整后所占分值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简表》一一对应 。监管人员在监管评级得分的基础上 , 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 , 按照限制性条款对评级级别进行调整 , 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
监管评级最终将信托公司分为创新类(A+、A-) , 发展类(B+、B-)和成长类(C+、C-)三大类六个级别 。
其中 , 监管评级最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A+ , 85分(含)至90分为A-;80分(含)至85分为B+ , 70分(含)至80分为B-;60分(含)至70分为C+ , 60分以下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