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托监管评级操作表下发 “两压一降”落实情况被列入

_原题为:最新信托监管评级操作表下发 “两压一降”落实情况被列入
摘要【最新信托监管评级操作表下发 “两压一降”落实情况被列入】近期 , 有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透露 , 公司已收到监管近期下发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评分操作表” , 其中有多项评价要素较上年有所调整 。“大的框架和体系基本没变 。”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 但是加入了一些新的监管政策导向作为标准 , 比如压降指标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期 , 有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透露 , 公司已收到监管近期下发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评分操作表” , 其中有多项评价要素较上年有所调整 。
“大的框架和体系基本没变 。”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 但是加入了一些新的监管政策导向作为标准 , 比如压降指标 。
亦有信托公司人士向采访人员称 , 监管评级增加了限制性条款评价 , 比如 , 对年内收到两次处罚决定的机构 , 以及对高风险机构均不评级 。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拿到的一份“监管评级定性因素表”中显示 , 有23项评价要素细项较上年有所调整 , 多以增加的形式补充进表内 , 主要涉及风险监测与防控、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信保基金认购等多项评价要素子项下的细项调整 。
亦如上述信托业人士所述 , 监管年初提及的“两压一降”指标落实情况已被列入“监管政策落实情况”评价要素子项下 , 作为新增评价要素细项 。
新增细项最高可扣4分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 , 在上述调整的23项评价要素细项中 , 扣分项最高限度为每项4分 , 涵盖了监管提及的“两压一降”相关指标落实情况 。
具体来看 , 包含:未落实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管控要求 , 或变相突破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风险排查结果不真实或排查出的风险项目未及时纳入台账管理;监管年度内新发生金融同业通道业务;未完成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压降计划 , 或虚假“压降”金融同业通道业务未完成;融资类信托业务压降计划 , 或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 。
若触及以上5项评价要素细项中的任意一项均可被扣2-4分 。
此外 , 若评价期内新设立或变相设立非标资金池 , 或者未推进存量非标资金池清理工作 , 则直接扣4分 。
在信托公司与股东关联交易情况评价项下 , 新增了“信托公司未按监管要求履行股权事务管理职责 , 未建立完善的股权管理制度 , 或未及时履行股权信息登记和信息披露职责等”评价要素细项 , 若触及则扣1-3分 。
而在股东责任履行情况 , 新增“信托公司股东存在入股目的不端正、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和“主要股东未按监管要求向公司或监管部门履行报告或告知义务” , 分别可扣1-2分 。
在风险监控与化解方面 , 监管亦增加了4项细则 。
扣1-2分的评价要素细项有3项 , 分别为 , 信托业务涉嫌虚构底层资产 , 如应收账款不真实、供应链信托业务底层资产虚假等;与第三方机构(如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展个人贷款等业务时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 , 或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未按监管要求完成风险资产处置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