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三 )


但无论是何种称谓 , 都是或早或晚达到了基本诊断标准而最终确定为子痫前期 。关于子痫前期的诊断 , 目前还是基于临床表现 , 关键是本就不该将“轻度”与“重度”进行割裂的看待成不同疾病 , 应从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来理解更适合 。从子痫前期发病多因素和发病机制多通路角度 , 理解和认识子痫前期-子痫发病的异质性以及临床表现多样性和复杂性 , 不忽视疾病的进展性和变化性 , 需要注意观察病情和病程的动态变化和发展 。
3.6 关于子痫前期及重度子痫前期诊断术语 基于临床表现 , 《指南2015》列出了子痫前期最基本的诊断标准 , 达到标准者即可做出子痫前期的诊断;列出了重度的诊断标准 , 子痫前期患者有或发展到重度的临床表现就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 恰如“产后出血”与“严重产后出血”的病情进阶 , 不设定“轻度” , 也不别称“非重度” 。从诊断标准就可知 , 子痫前期是高血压附加上各种器官系统受到累及和损害表现 , 诊断一旦成立 , 就有变化和进展可能 , 就不可以轻视 。
尤其需要注意实质上的亚临床阶段的重度患者、注意没有被及时发现和诊断的重度患者 , 对于近乎达到重度标准的患者 , 更不能忽视监测和干预 , 这也是《指南2015》中强调的依据个案酌情监控和干预的重点所在之一 。
3.7 关于蛋白尿在重度子痫前期标准中的选择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标准的设定 , 最好是一方面能反映出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趋于恶化态势 , 另一方面涉及到制定进一步处理决策 , 但诊断标准在世界各国颁布的指南中存在较大差异 。
2013版ACOG指南中仅概括性列出血压、血小板计数减少、肝功能损害、进展性肾功能衰竭、肺水肿和新发脑病或视觉异常6种状况 , 而在 2014版新西兰产科医学会(SOMANZ)和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SOGC)指南中 , 并没有采用这种简单的6种重度子痫前期分类标准 。SOGC 的2014年指南中 ,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高血压伴发蛋白尿或伴发任何≥1项器官功能不良或严重并发症 , 当发生严重并发症时 , 属于重度子痫前期 。
SOGC 指南中的重度子痫前期需考虑尽早终止妊娠 , 而在2013版ACOG指南中重度子痫前期的处理还涵盖着不同的临床选择和处理原则 。
在《指南2015》中 , 重点考虑我国地域辽阔 , 医疗条件和水准差异较大 , 对于重度标准制定不能盲目跟从国外指南 , 继续强调当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 , 发生母体器官功能受损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向重度发展的表现 。虽然蛋白尿在其他国家指南中不作为重度子痫前期判定指标 , 但鉴于国内各级医师对这个问题认识和处理过程参差不齐 , 参与《指南2015》讨论的专家近乎一致认为在我国重度子痫前期标准中仍然需要保留这项指标 , 并以≥2g/24h为重度标准 , 旨在避免临床医生把这项重要指标误解成为不重要 。
在各级医生还不能充分认识有关蛋白尿的发生和进展及其如何监管和掌控时 , 提醒大家不能忽视蛋白尿的重要意义 。
3.8 关于尿蛋白定量 值得注意的是 , 临床中有几个主要数字与尿蛋白定量有关 , 24h尿蛋白 量≥0.3g为病理状况 , ≥2g/24h和5g/24h曾经分别是重度子痫前期的不同定量标准 , 还有学者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