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五 )


当发现单纯高血压时 , 尤其对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 , 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项目检查 , 以便及时了解到孕妇是否存在基础疾病或慢性高血压等问题 。无论是孕前还是孕早期 , 或是任何孕期的首诊 , 当发现存在蛋白尿时 , 排除尿液污染可能性 ,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注意排查蛋白尿与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
对于发现高血压后的辅助检查 , 依据孕妇个体情况选择 。本着不仅有益于对子痫前期发生发展的预防和监控 , 也有益于及尽早发现孕妇存在的其他病理状况的原则 , 尽量避免迟至产后发现 。
5、对于发病者如何处理
5.1 动态评估和监测及排查其他疾病至关重要 《指南2015》极力强调评估和监测 , 评估和动态监测要贯穿产前、产时和产后 。除基本检查外 , 根据病情和诊断中可能获得的发病背景信息 , 灵活决定特殊检查的项目和频度 , 以便于了解影响发病的因素和掌握病情变化;对产前、产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和评估 , 做好母体器官功能和胎盘-胎儿状况监测和保护 , 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 。
尤其提出 , 有条件单位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 可以及时获得诊断并给予相应治疗措施 , 避免在产后病情不能缓解时再考虑鉴别诊断则为时晚矣 。
指南一般是给出基本的对症治疗方法 , 而对因性治疗依赖于对发病背景和临床表现的分析和发现 , 是及时干预 , 早防早治 , 降低损害的关键 。
5.2 理解指南基本处理措施和深度扩展 关于处理 , 各国指南都是基于临床表现给出基本治疗:休息、镇静、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和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 适时终止妊娠 。其中抗痉与抗高血压是对症治疗;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 适时终止妊娠 , 是基于疾病的动态变化和多系统受累及程度 , 需要给予全面灵活的监测手段和不失时机的适时终止妊娠 。
各类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衍变性不容忽视:单纯妊娠期高血压可发展为子痫前期 , 子痫前期可发生子痫或其他器官严重并发症 , 慢性高血压可以并发子痫前期 , 重度高血压可以发生高血压危象和心脑并发症等 。伴随器官受累及和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 处理措施也应基于对症性予以相应的深度扩展 , 做好器官保护 。例如 , 对于存在原发或继发高血压者 , 适当平衡液体入量有利于控制血压 , 而对于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子痫前期 , 适当增加液体摄入量以提高循环血容量更有益于胎盘灌注;对于存在高凝或易栓倾向的需要抗凝 , 发生心肺功能改变的给予相应强心利尿;对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子痫前期尤其重度者 , 可能需要及时的激素类治疗而非单一抗凝;及时发现存在的母体基础疾病 , 专科会诊 , 对应治疗 。
5.3 有高盐饮食习惯的群体适度限盐 对于盐的摄入要考虑发病群体的不同 。虽然国外指南不限盐 , 但对于我国某些有喜咸高盐饮食习惯的群体 , 要注意限制食盐摄入 , 同时要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 。
5.4 抗高血压基本治疗
5.4.1 控压指征选择 抗高血压是对发病者的主要对症治疗 , 治疗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2013版ACOG指南提出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