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西药孕妇不能用


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
【哪些西药孕妇不能用】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
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
土霉素、强力霉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
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 。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
卡拉霉素:致耳聋 。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
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
海洛因:使胎儿呼吸抑制、死亡 。
度冷丁:致新生儿窒息 。
吗啡、安侬痛:抑制新生儿呼吸,使新生儿呈戒断样抑制状态,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致新生儿痉挛、兴奋和尖锐的哭声 。
阿司匹林:致胎儿小、畸形,引起新生儿凝血酶原减少数派而出血及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
非那西汀和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
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巴比妥类:致胎儿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
扑痫酮:可胎儿指趾畸形,妊娠后期服用可致胎儿发生窒息、出血及脑损伤 。
安眠酮:致畸形 。
安定、安宁、利眠宁、导眠能:可致胎儿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
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
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
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
可的松和强的松:致胎儿唇裂、腭裂 。可的松还可致胎儿无脑、早产、早死 。
孕酮、睾丸酮:引起胎儿外生殖器畸形 。
维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胎儿高钙血症和智能发育迟缓 。
维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
维生素B6:大量服用,可使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症、抽搐 。维生素B6的衍生物脑复新,在动物实验中引起裂唇,亦应慎用 。
多种维生素:如果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服用,婴儿患难与共神经系统缺陷症的危险性高达60% 。
丙脒嗪:致胎儿四肢畸形 。
抗疟药奎宁、氯化奎啉、乙胺嘧啶:能致脑积水、脑膜膨出、腭裂、肾停止发育或畸形、视网膜损伤 。
扑尔敏、敏可静、安其敏、苯海拉明、乘晕宁等抗过敏药:除有潜在的致腭裂、唇裂、缺肢作用外,还可使肝中毒及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
氟脲嘧啶、环磷酰胺:可使胎儿四肢、上腭、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
氨基喋呤:致胎儿无脑、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四肢畸形 。
羟基脲和白消安: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
白血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无脑 。
6-巯基嘌呤、丙酸睾丸酮、L-门冬酰胺酶:致胎儿畸形 。
苯丁酸氮芥:能引起肾、输尿管缺损 。
噻替哌、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致胎儿死亡 。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比较安全的 。
双香豆素类药物:可致胎儿皮肤出血斑、脑障碍、胎盘早剥、骨和颜面畸形、智力低下或胎儿死亡 。
华法令:致鼻骨发育异常、畸形 。
甲苯磺丁脲(甲糖宁、甲磺丁脲、D860):引起流产、早产,具有催畸作用 。
丙硫氧嘧啶、甲硫氧嘧啶、他巴唑、甲亢平、碘化钾:致甲状腺机能低下症、呆小病、骨化延迟、尿道下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