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应掌握12大原则( 三 )


原则3:若因患甲状腺、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疾病而需要长期服药者,应先告知医生,并向医生咨询,切勿因为计划怀孕或已怀孕而自行停药,以免影响原有的疾病致病情恶化 。
原则4:定期做产前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状况 。
原则5:服用药物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 。
原则6:切忌听信偏方、秘方而滥用药物 。
原则7: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则不要用 。
原则8: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
原则9: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
原则10: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
原则11: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
原则12:怀孕前或孕期,若遇任何用药的问题,都应向专业的医生或药师做咨询 。
孕期用药Q&A
孕妈妈Q:若孕妈妈在不知道自己已怀孕的情况下服药,或在长期服药的过程中怀孕了,需要中止妊娠吗?
医生A:陈芳怡医生表示,孕期用药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主要和怀孕周数、药物、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 。
一般用药B级、C级占多数(感冒药多属此类),也是在产科用药可接受的范围内 。
但由于大多数的孕妈妈对于药物的分级与定义并不熟悉,所以建议孕妈妈将近期或长期服用的药物做详细的记录(如药名、已服用的天数、服用的方式与时间等),并带上药物到门诊向医生做进一步的咨询 。
医生会分析服药时机及药物的相对危险性,并根据孕妈妈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提供给孕妈妈最适当的建议,孕妈妈不需过于担忧 。
孕妈妈Q:孕期中常见的不适为何?需要用药吗?
医生A:孕期常见的不适有:孕吐、头痛、牙痛、胃痛、便秘、感冒、泌尿道或阴道感染、失眠、皮肤骚痒等 。
医生表示,若孕妈妈身上出现任何不适时,都应该寻求专业医生的协助,由医生根据孕妈妈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用药,而绝非自行买药服用,或因为担心服药会影响胎儿,而拒绝就医或服药 。
【孕期用药应掌握12大原则】 同时,也建议孕妈妈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心情的愉快与轻松,适当地进行运动等,以保持良好的的身体及精神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