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预防传染病( 四 )


为了预防疾病,促进人类健康,人们期望对目前不易控制的疾病逐步得到控制,在此基础上才能迈向消除,最终才能达到消灭的目标 。这个过程既是人类美好的理想,也是极其艰巨的历程,要达到这个目标,有赖于科学进步,其中也包括流行病学的进步及有关条件的准备 。控制(control)是指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或)现患率 。有些疾病的控制效果明显,对策与措施一旦实施,发病率下降显著,如脊髓灰质炎疫苗对脊髓灰质炎,麻疹疫苗对麻疹,改善饮水供应对慢性水型伤寒流行 。
也有些疾病或由于流行环境复杂,或现阶段尚缺少有效对策与措施,故即使采取措施,效果并不明显 。目前尚有不少疾病属于此种情况 。传染病 消除(elimination)是指在一个地区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策略与措施,使某种传染病消失 。此地区的范围可大至一个国家、一个大洲,但并非全球 。就预防观点看,消除疾病在质量要求上远非如同消灭那样严格,例如,WHO于1989年宣布到1995年全球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
它只要求从此不再出现新生儿破伤风患者,但不要求把外界环境中的破伤风芽孢完全消除 。又如,美国于1978年提出“消灭本土麻疹” 。所谓“本土麻疹”是指只限于美国国内发生的麻疹,不包括从国外传入的麻疹 。即使如此,美国本土麻诊至今尚未消灭 。但美国本土麻诊的发病率确已明显下降 。消灭(eradication)是指某传染病的传播自消灭之日起永远终止,并达到全球所有国家永不再发生该种传染病 。
消灭不仅指临床症状的病例,而且也将可作为传染源的携带者或隐性感染者以及存在于外环境中的病原体均包括在内,此外还需达到即使不再进行预防接种或采取其他任何预防措施,再也不会遭受该病的危害 。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能被认为该传染病已经消灭 。在目前达到消灭要求的只有天花一个病种 。由此可见,与消除的要求相比,消灭的要求更为严格 。
有人将消除与消灭两个术语相混淆,常常把消除当成消灭的同义词 。严格地讲,在术语的概念上是错误的 。
选择消灭病种的基本原则
消灭疾病是人类与疾病斗争的良好意愿,但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把任何疾病都当成被消灭的对象 。怎样才能把一种病选作疾病的消灭对象?首先,该病在科学上存在着消灭的可行性;其次,国家有消灭该病的意向和相应的措施;第三,公众对该病有较强的灭病意识,并积极支持或参与灭病计划 。
这三条原则是相互联系的,三者不可缺一 。所谓科学上具有灭病的可行性,简言之,必须在认识疾病发生和流行的基础上掌握该病流行病学上的薄弱环节,在与它作斗争中“有机可乘” 。例如,有些传染病的传染源仅限于人类,没有带病原体的动物宿主,同时也没有无症状病原携带者;而另一些病,既有人类传染源,又有动物宿主,甚至还有病原携带者 。
两者相比,显然在与疾病作斗争中前者较易,后者较难 。也就是说,前者在流行病学上存在着薄弱环节,有机可乘,较容易消灭,后者尚“无懈可击”,“无隙可乘” 。国家对该病是否有消灭意向,主要取决于政府对该病的危害性的认识,消灭疾病的预期花费的承受力和可能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和对疾病消灭以后效益的估量 。群众对消灭疾病是否支持,与群众所遭受该疾病的危害程度、自我保健意识、文化与卫生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关 。
此外,疾病的危害程度,对唤起公众的灭病意识也很有作用 。消灭疾病在科学上的可行性是长期以来人类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其中特别是在1977年取得全球消灭天花的伟大成就以后,更加认识到,只有在加强流行病学及相关学科对传染病的研究,在切实掌握该病的流行规律、控制与消灭的有效措施以后,人们才能抓住疾病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较好的灭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