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教育孩子的12条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 二 )


6.榜样法则
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孩子的教养、兴趣、爱好等,多半来自生长环境的耳濡目染。
父母、兄姐、亲友、师长、社会关系等都对孩子产生影响。母亲对于女孩,父亲对于男孩的影响颇为重要。
除了家庭内的榜样,也要注意所交往的社会关系和常去的场合对孩子的影响。对少年来说,家长还要关注孩子喜欢看的媒体影视片,了解他们心目中的偶像是什么样。
如果发现孩子误交损友,不要武断地阻止他们来往,而要了解情况。孩子们都需要友谊,害怕孤独,有些孩子是因为搬家转学到新环境没有朋友,而与一些损友为伍的。
另外要为孩子寻找和扩展新的健康友谊圈。
7.求同存异法则
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并尽量理解他们
孩子和成人的看法往往不同,他们会有很多不符合常规的幻想。其实这些正是童心的可爱之处,如果大人认为孩子的想法奇怪而泼冷水,会扼杀他们的想象力和好奇心,也会让他们因为得不到理解而失望。
另一方面,很多时候,纯真的孩子才有客观的看法,敢于说出真理。童言无忌,要结合“声音法则”,鼓励孩子们敢于表达,正面肯定他们的想法。
当然,如果一些看法说法脱离实际或者会引起麻烦,也要耐心地解释。
思想和思维方式不成熟的孩子们,往往还无法进行多方位思维,而只会延续自己的思路,因此对事物考虑不周全。家长要尽可能理解少儿思维的特点,可以采用把复杂事物分解简化的方法,分期分批地向他们解释或征求他们的意见。
凡是与孩子自己有关的事情,例如搬家转学、选课外活动、参加考试比赛等,一定要先和孩子商量解释,哪怕不能完全遵循孩子的意见,也要让他们觉得家长是征求了他们的看法的。不然的话,家长的好心很可能没有好报。
8.慎用惩罚法则
前提是让孩子认识到做错了事
单纯的惩罚,尤其体罚,是非常负面和拙劣的教育方式,也是不文明的,从小被暴力处罚的孩子,很多长大之后会有长远的负面影响。因此不提倡使用惩罚法。但不是不可以批评孩子,也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做些处罚。
但前提是,必须要让孩子认识到做错了事,甘愿接受处罚,以便下不为例。惩罚方式也要合理,比如可以罚其几天不许看电视上网玩游戏。
另外,因为连孩子们都知道惩罚是负面的,千万不要把一些应该做的正面事情当作处罚。比如罚孩子劳动,会让他们认为劳动是坏事从而产生厌恶情绪。
有个家长嫌年幼的女儿不肯睡觉,就罚她去写五十个字或做十道算术题,孩子被迫做功课当然就要打瞌睡,就又罚她去睡觉。
这样做看起来暂时达到让她睡觉的目的,但却会让孩子把做功课睡觉都当作处罚方式,一做这些事就会有被处罚的感觉,造成心理阴影,那将来还能喜欢学习吗?
9.后果法则
让孩子了解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有时候,孩子惹了什么麻烦或想做什么标新立异的事情,连成人都没搞清楚其后果和危害,就对孩子横加指责或阻止,这当然无法服人。
若要教育得孩子心服口服,家长、老师等成年人首先要周密思考每件事的前因后果,然后好好与孩子谈谈,可以从后果的好坏开始,反过来解说该不该这样做,晓之以理,孩子会明白的。
其实后果也不都是负面的。成年人的阅历比少儿丰富,应该更具有预见性。比如在指导孩子选择兴趣专长或申报学校时,家长可以对前景作些调查,并根据孩子特点鼓励其往哪方面发展。
然而,如果没经过自己头脑分析思考,仅仅随大流赶时髦人云亦云,不是有效的后果分析法,往往会耽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