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庭教育责任不止于离婚,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双减”政策背景下,刚刚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二次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更加吸引社会关注。
采访人员注意到,草案二审稿细化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家长们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以及方式方法做出了具体指引。草案规定,离异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等等。家庭教育责任不止于一纸离婚协议,对当下“丧偶式育儿”“留守儿童”家庭也敲响了警钟。
法律人士指出,家庭教育立法不会加重父母责任,而是让父母恰当的履行起自己应当担负的责任。
家庭教育问题当被重视
网友呼吁“以后做父母考个父母资格证吧”
两年多前,江西九江一名小男孩独自在街头晃荡被路人发现报警。男孩头上绑着纱布,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件夏装、消炎药,还有一份草拟的离婚协议书。民警联系上孩子爸爸时,他称自己不在九江,让民警去找孩子妈妈。民警又找到孩子妈妈开的店,妈妈却说“这个小孩我不要了”,叫孩子自己去找爸爸。有网友忍不住在新闻下留言:“以后做父母真的考个父母资格证吧,求你了!!!”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律师李莹接触过的家事纠纷中,感情破裂或者离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对孩子不闻不问,怠养甚至弃养小孩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离婚后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此消失不见的,不看孩子也不给抚养费;还有夫妻双方都不管孩子的,将小孩扔到寄宿学校或者直接扔给老人。养都不想养,何谈教育!
李莹认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还处于一种“自觉”状态。不少父母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北京一中院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杨某、张某夫妻育有一儿一女。在陪伴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夫妻俩经常发生分歧,矛盾渐深。作为母亲的张某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此后,父亲杨某私自为当时就读四年级的儿子办理了休学手续,不让小孩去学校上课,造成孩子失学长达半年之久。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严重侵犯了小孩的受教育权,其教育理念有重大缺陷,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判决两个孩子均由张某抚养。杨某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法官单独征询了两个孩子的意见。尽管两个孩子都表示想和爸爸一起生活,但据张某讲,杨某平日里对孩子一贯纵容,也不关注孩子的学习。小孩年幼,以为纵容就是爱,所以才会选择爸爸。孩子爷爷也出庭证实,杨某娇惯孩子,甚至让孙子休学在家打游戏。一中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小孩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权利,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分居或离异父母
【 教育|家庭教育责任不止于离婚,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均不能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阻碍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中,父母能够做到好好履行抚养义务尚有难度,遑论家庭教育责任?这在以往难被顾及。“我很高兴草案能够关注到这一点。”李莹认为,这条规定是草案的一大亮点。
“在涉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来自离异家庭的孩子占据大多数。”从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20余年的北京三中院法官任莉华深有体会。一起性侵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名未成年少女,父母离异后无人看管,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玩在一起。后来女孩被几名男性性侵,案件到了任莉华手中。当她致电女孩父母时,父亲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拒绝到庭,母亲则称“虽然我对闺女是有感情的,但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