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庭教育责任不止于离婚,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 )


补齐教育法律体系的“短板”
突出国家支持明确政府担当
此次家庭教育立法将补齐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短板”。任莉华说,在国家法律层面,我国已颁行《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确立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教育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始终没有得到确立,有关家庭教育的规定零散地分布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如果能审议通过,将是中国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的一大里程碑。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二审稿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明确了政府担当。如规定: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等。李莹对此十分赞同:“过去我们总说‘亲子教育’,现在则应更多提倡‘亲职教育’,即对家长进行的专门化教育,教授他们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
据悉,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9月18日,公众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