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输血综合征|怀双胞胎5个月,四川一孕妇手术后流产,医院:流产的是妊娠物,不是人( 五 )



该份鉴定意见书说明,先是对新生人早产、死产、死胎的概念进行了定义。

新生儿是自母体娩出至28天内的婴儿;早产是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的婴儿;死产是妊娠满28周及以上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婴儿;死胎是妊娠满28周及以上,子宫内死亡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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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说明中认为,肖女士的双胞胎妊娠只有24周,不是新生儿、不是早产儿、不是死产也不是死胎,只是妊娠物,而作为妊娠物的双胞胎,虽有部分肺泡扩张,但绝不等于具备呼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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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就是说我们这个胎儿,生出来的这个两个娃儿不是人,妊娠物就是属于胎盘,胎盘就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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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对鉴定意见说明予以采信,原告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胎儿娩出时是活体,本院采纳县医院的抗辩意见,据此认定两胎儿娩出时并非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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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民医院赔偿杨先生和肖女士,因胎儿流产造成的损失546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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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的判决,肖女士表示不公平,明明孩子生下来是活的,判决说是死的,作为母亲心里肯定不舒服。

肖女士:“肯定不公平,我自己娃儿生下来是活的,活蹦乱跳的,给我判成是死的,哪个当母亲的心里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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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江安县人民医院则表示,医院相信科学,服从法院的判决。

江安县人民医院陈副院长:“医院讲科学,我们和患方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我们服从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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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一家不服一审结果,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坚持孩子的肺泡有扩张,孩子流产时是活胎,同时向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负责此次鉴定的教授询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肺泡会扩张。

杨先生:“二审的时候,我们主要就喊负责给我娃儿解剖的孙教授解释,他后半段那个意思,肺泡什么情况会扩张,他说的是外部挤压,对娃儿进行抢救,有外部的空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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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的母亲表示,当时在医院根本没有给孩子进行抢救,医生直接说不能抢救,孩子不足六个月,救不活。

杨先生:“没对娃儿进行任何抢救,那么外力因素、抢救娃儿,造成娃儿肺泡扩张,各种体现他呼吸过的现象都排除了,那么就只能证明一点,只剩最后一点,我娃儿出来的时候他是自己呼吸的,有一定的生命体征,哪怕是很微弱的呼吸。”

2021年11月19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民事裁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江安县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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