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表决通过 多省9月1日同步实施

_原题为:《资源税法》表决通过 多省9月1日同步实施
税收法制再上新台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通过表决后,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是我国第九个完成立法并正式施行的税种,截至目前,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1个税种完成立法,其中8个已正式施行 。
采访人员了解到,随着《资源税法》的实施,各省也发布相关文件表示将同步施行 。根据《中国经营报》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目前公布同步施行的省份超过10个,其中包括浙江、宁夏、山西、青海、广东、北京、河南、安徽等 。
和现行资源税相比,《资源税法》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的权限 。《资源税法》将继续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明确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
多地同步施行
8月28日,煤炭大省山西省发布《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同步施行 。
根据《资源税法》的基本思路,山西省资源税法将以从价计征为主,以进一步优化山西省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
据了解,山西省目前规模化开采的矿产资源对应的有37个税目,其中:具体适用税率完全平移的有29个,适当调整的有银、沸石、大理岩、石灰岩、地热、矿泉水、煤成(层)气、煤等8个 。
【《资源税法》表决通过 多省9月1日同步实施】山西省某地级市财税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与现行资源税相比,《资源税法》对税目、税率权限,以及减免税政策等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说明,从纳税人角度说,简并了征收期限,有利于减轻办税负担 。
以适用税率为例,对于山西省目前没有规模化开采的118个税目,其适用税率将按照税率幅度的中等水平给予确定,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税率体系的完整性及今后开采征税有法可依 。
具体看计征方式,山西省将天然卤水确定为从价计征,地热、石灰岩、其他黏土、砂石、矿泉水确定为从量计征 。“这主要是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环境保护等因素来考虑,以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 。”上述山西省地级市财税人士分析 。
在《资源税法》正式实施之际,各地也都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特点、企业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政策 。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北京市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授权地方事项方案,将于2020年9月1日与《资源税法》同步施行 。
北京市发布的政策中,对《资源税法》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但未予列明的应税资源,如果发生应急性、临时性开采的,可按该应税资源的法定税率幅度的最高值征收资源税 。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采访人员,从目前各省公布内容看,基本保持了现有税目税负等内容的总体平移政策,因此《资源税法》真正实施后,估计纳税人资源税负担也会相对稳定 。
11个税种立法
随着各地9月1日同步实施《资源税法》,我国将再有3个税种完成立法,税收法制建设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
对于纳税人来说,《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3部税法完成立法程序,意味着现代税收制度在法源形式上已经完成了以税收法律为主体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