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劳动纠纷!公司称员工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却被判赔偿29.6万

_原题为:又见券商员工劳动纠纷!公司称员工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却被判赔偿29.6万元
摘要【又见劳动纠纷!公司称员工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却被判赔偿29.6万】中泰证券主张该员工沈某存在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拒绝工作交接及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一般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以此与沈某解除劳动合同 。但沈某则一一驳斥上述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中泰证券赔偿员工29.6万元 。(券商中国)

又见劳动纠纷!公司称员工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却被判赔偿2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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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 。日前,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民事判决书就显示了中泰证券与原公司投行委中小企业金融部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 。
中泰证券主张该员工沈某存在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拒绝工作交接及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一般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以此与沈某解除劳动合同 。但沈某则一一驳斥上述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中泰证券赔偿员工29.6万元 。
中泰称员工严重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中泰证券主张,沈某共涉及四大违规违纪行为,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一、沈某先后在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场外市场业务部(后更名为新三板业务总部)、投资银行委员会中小企业金融部工作,自2018年6月起至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在质控督导部(持续督导部)工作,沈某作为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主要负责:涉及以往工作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微信群管理、BPM系统UK管理、BPM系统需报送文件编制和申报、项目核算、人员管理等 。中泰证券据此主张沈某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因其管理不善,在2018年度导致部门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经济损失,构成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
二、沈某于2018年12月21日在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构成严重违纪行为 。
三、2018年12月16日,中泰证券做出《关于各二级部人员归属及相关事项的通知》,12月17日中泰证券将该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沈某,中泰证券主张沈某未按该通知要求履行从综合管理部到持续督导部的工作交接,构成一般违规行为 。
四、2019年1月10日中泰证券做出《关于做好2018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员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完成年度述职报告的撰写工作 。中泰证券主张沈某拒绝参加年度考核,不服从工作安排,已构成一般违规行为 。
员工逐一驳斥中泰的主张
对于中泰证券的上述主张,沈某逐一进行了反驳:
针对主张其存在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沈某认为,其工作属于文职秘书类,并非“负责综合管理和业务支持”,其本人没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权限、未管理BPM系统UK及微信群,其自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间并没有实质工作安排 。沈某主张负责固定资产盘点的部门应为后勤保障部,中小企业金融部在北京、济南、上海、深圳等地都有办公地点,其仅在北京参与过盘点工作,但对该项工作并不负责 。
中泰证券称其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沈某认可微信所涉言论系其所为,但主张这是个人组建的微信群相当于小范围的朋友圈,不是工作指定渠道 。此外其已于2018年7月向公司纪委实名书面举报朱某贪污之事,其所说事宜是有事实依据的 。
关于拒绝工作交接,沈某在2018年7月为中小企业金融管理部业务副总监,公司将其清理出部门工作群后其亦无法登陆公司的OA系统,相关工作调动其并不知情,而且在2018年6月30日调入质控督导组后原有工作内容均已由现有人员承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