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明年4月底前上市公司需完成自查

_原题为:管控失灵、财务造假、操纵并购…证监会最新行动来了,为期2年!注意,明年4月底前送自查清单
摘要【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明年4月底前上市公司需完成自查】12月11日,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2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券商中国)

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
12月11日,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2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

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明年4月底前上市公司需完成自查

文章插图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家数超过4100家,此次公告的下达与每家上市公司密切相关 。
专项行动时长2年,聚焦三方面内容
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逐步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国内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示范 。但是,近段时间来,部分上市公司因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操纵并购等严重问题,凸显出上市公司治理不科学、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反映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上市公司决策管理不科学、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 。
高莉表示,新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抓手 。通过2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
专项行动聚焦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薄弱问题和提升治理水平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 。三是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市场共识,营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围 。
明年4月底前上市公司需完成自查
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 。2020年6月30日(含)以前上市的公司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登陆指定网站,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完成专项自查工作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总裁、行长)、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应当在专项自查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
高莉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拟通过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希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认真对待、深入自查、如实反馈、有效整改,牢牢守住公司治理底线,积极践行最佳实践,切实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