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 竟被判赔1200万!发生了什么?( 三 )


竞业禁止协议受法律保护
对有失公平的条款可主张撤销
在本案中 , 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合约是否合理有效?是否存在隐蔽条款?陆昀先后任职的腾讯与科大讯飞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陆昀入职腾讯是否违反竞业限制?这些都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
那么 , 何为竞业禁止呢 , 竞业限制合约是否受法律保护?据了解 ,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 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 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 , 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 。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九十条的规定 , 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 企业不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 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违约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 , 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同时 , 值得注意的是 , 为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 ,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 , 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 ,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于上述情况 , 不少网友表示 , “作为公司前高管 , 同时也是自己创立过公司的人 , 应当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 既然签了竞业协议就应该遵守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提醒 , 竞业协议中可能会有很多“坑” , 对于某些隐藏条款 , 大家需要谨慎对待 。若合约中出现有失公允的协议条款 ,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主张撤销 。
最后 , 关于本案的更多细节和真实情况 , 可能只有双方当事人最清楚 , 法院最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 还需继续关注二审结果 。
相关报道:
前高管从科大讯飞跳槽腾讯后被判赔1200万:当事人已上诉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惊呆!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 竟被判赔1200万!发生了什么?】 (责任编辑:DF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