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突发新规!银保监会重磅宣布:这样宣传销售理财产品违规!( 四 )


《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有机统一,推进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强化信息全面登记 。
一是厘清压实各方责任 。
《办法》进一步厘清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权责,明确投资者义务与信息确认责任,压实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在理财产品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宣传销售文件制作、投资者与产品进行匹配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 。
二是强化销售行为记录 。强化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行为的记录和回溯,如: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完整客观记录电子渠道销售的重点环节,有利于在出现争议时厘清投资者与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之间的责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
三是加强信息全面登记 。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强化销售过程信息的匹配和登记,便利投资者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权威渠道查询核实,防范伪冒机构和人员销售虚假理财产品 。
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理财资金不翼而飞:案件频发多家银行被重罚
银保监会4月底以来公示的罚单显示,多家银行出现了侵占、挪用客户资金或者理财资金不翼而飞的案件,给客户造成较大损失 。多家银行和违规当事人因此被重罚,折射部分银行内控管理漏洞和理财销售环节员工管理不当等诸多问题 。
银保监会5月27日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包括理财公司在内的银行业机构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全方位加强销售人员管理,并且从机构和员工两个层面分别提出管理要求 。
侵占客户489.6万用于赌博、挥霍等
吉安银保监局近日公告显示,赣州银行吉安分行内控管理失效,导致发生员工侵占客户资金案件被罚款30万元,该分行前员工刘文涛因侵占客户资金被罚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
据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赣州银行吉安分行大堂经理刘文涛利用帮赣州银行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职务之便,侵占客户存入赣州银行用于理财的资金共计489.6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归还之前侵占的资金及个人挥霍,案发前已归还107.82万元 。
刘文涛是如何骗取客户的信任、侵占客户资金的呢?主要手段是,以帮客户操作购买理财产品的名义骗取客户信任,然后趁机利用调包的网银U盾,将客户存入赣州银行欲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转账到自己、朋友及赌博场所人员的账户上,或者趁客户不注意,通过POS机转账将客户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 。其采取上述方式共侵占周某、雷某等13名客户用于理财的资金共计489.6万元 。
刘文涛因此被银保监会罚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文涛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文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并退赔人民币381.778万元给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
百万理财资金“不翼而飞”
今年4月底,内蒙古银保监局一纸罚单牵出了招行理财“飞单”案件 。案发前,哈某和秦某的儿子为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哈某当时为秦某的“准儿媳” 。
然而,秦某通过哈某购买了招行100万元理财产品后,理财产品快到期时“准儿媳”却无法取得联系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查询后发现该理财单在系统中并不存在,后经查,理财资金并未汇入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的公用账户,而是汇入了案外人某公司的账户 。
理财产品购买程序看起来并无异样——秦某提交的一份2015年2月28日签订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甲方处由秦某签字,乙方处加盖了招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业务章,同时加盖了客户经理“哈某”的个人签章以及二次见证人员“吕景珩”的个人签章 。哈某还向秦某出具了“招商银行客户回单”两联,确认金额100万元,该客户回单同样加盖了上述柜面业务章确认 。